ALBUM

先嗇宮捐1「神物」立大功

新北市三重地區近日接連傳出2起住宅火警,分別為電器火警與民眾炊事不慎引起,所幸2起起火戶都有裝設三重先嗇宮所捐贈的住警器,在火警當下即時作動,提醒屋內民眾逃生,並未造成有人員傷亡,而新北市消防局也呼籲,根據《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》規定,明訂出租場所、違建住宅及曾發生火警紀錄的住宅,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,若違反規定將限期改善,倘若不改善將處6千元以上,3萬元以下罰鍰。 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指出,3月21日下午1時許,三重大同南路傳出電器火警,所幸住警器當下即時作動,屋主及時逃生,消防人員迅速就將火勢撲滅;3月26日凌晨2時許,中央北路也傳出炊事不慎火警,同樣在住警器作動下,民眾自行逃脫,並未造成人員傷亡,而這2案的住警器,都是前年三重先嗇宮所捐贈的3千只住警器,在火警發生當下即時作動,成功幫助提醒民眾第一時間避難逃生及緊急通報119。 第三大隊表示,爐火烹調及電器因素是起火因素統計的前兩名,尤其災害發生時間不定期、無法預知,常常有人或無人在家甚至波及民眾更是危險,因此裝設住警器能有效預警鳴叫,讓住戶在火災時能立即反應做初期滅火,若不成則就安全地避難逃生,成功做到預防及通報的雙效功能,而這兩件火警就是因住警器警報作動預警,通知民眾於第一時間避難疏散,成功扮演火災警報消防安全設備十分重要的角色。 第三大隊也說,裝設住警器可第一時間提醒屋主發現火警並立即報案逃生,這兩案也特別感謝三重先嗇宮的大愛捐贈,至今經統計已成功預防災害發生多達5個案例,更期望能藉此拋磚引玉,讓社會上更多人關心防災及救災安全之問題。 新北市消防局最後也呼籲,去年7月1日《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》正式上路,明訂出租場所、違建住宅及曾發生火警紀錄的住宅,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,管理權人或房東,應依設置辦法自主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,若違反規定,經通知限期改善,屆期不改善者,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。

出自:三立新聞網  記者游承霖/新北報導
連結位置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4%B8%89%E9%87%8D-%E9%80%B1%E9%80%A32%E4%BD%8F%E5%AE%85%E7%81%AB%E8%AD%A6-%E5%85%88%E5%97%87%E5%AE%AE%E6%8D%901-%E7%A5%9E%E7%89%A9-%E7%AB%8B%E5%A4%A7%E5%8A%9F-085006670.html

先嗇宮捐1「神物」立大功 目前還沒有任何相片